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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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8:49
居民生活用水原来的1.05元/立方米调为1.45元/立方米 南宁市2010年1月1日起水费全面提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立方米/户)调为1.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月用水量在大于32立方米/户≤48立方米/户之间)调为2.1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月用水量>48立方米/户)调为2.9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调为1.49元/立方米(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建筑用水调为2.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调为4.97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对部分困难户实行了减免*:五保户仍按原价0.81元/立方米执行;低保对象用户符合《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按执行水价的8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