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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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9:14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8恶意低价投标怎么处理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应当对此进行具体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