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20:4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29
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除非我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没有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对于企业来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本增加了,所以才走这种方式来避免。避免了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重赔偿。
只要你写了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就有证据证明你提出了辞职,而且不用承担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简单明了:就是你写了离职报告,基本上你去仲裁都没有办法胜诉,根据这种情况单位的选聘人员是可以提供证据的,证明单位的选聘人员要求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自己放弃了签字。公司让你先签离职单,再申请签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应的,劳动者不能签字,并反映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你可以在写离职报告时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不需要写离职报告,否则,提起劳动仲裁,要企业直接要求拒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对被非法辞退的职工,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职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应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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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29
我个人认为你可以不写这份离职报告,和公司经理进行商议,如果不得不签的情况下,可以准备录音,将全过程录下来,以后也会有这方面的证据为自己维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29
我觉得你不要签署这份离职报告,一旦签署了,那么自己的职业可能就彻底没有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30
这样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一种侵犯,而且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打击,也会侵犯自己的权益,可以直接举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