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别人取走了,快递公司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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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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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52
法律分析: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本人所寄物品价值的话,快递公司应当按照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相应的赔偿。建议当事人先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本人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向人民*进行起诉,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七十一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