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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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0
竞业*:竞业*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了哪些内容,补偿金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竞业*协议如何写,期限是多长时间。
正规的合同上已经约定了竞业*的多少,若没有规定,根据地域不同,情况也不一样。
深圳是“竞业*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百度文库有一篇《竞业*及全国各地竞业*补偿金标准》可以参考下。
讨论竞业*条款一般需注意以下几项(摘抄自网络):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约定“保密协议”,而没有约定“竞业*条款”,以“保密协议”替代“竞业*条款”。“保密协议”有效,但是不发生竞业*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的义务。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但其中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项约定无效,劳动者无需履行竞业*义务。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补偿金。该项约定由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而无效。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条款”中,有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的约定。但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条款”中。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律师认为,不能单纯的认为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就会直接导致约定无效。原则上该约定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应当协议或者诉讼变更约定,而不是不履行竞业*的义务。
6、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竞业*条款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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