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适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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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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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0:58
古时告诫,避免给予他人过失。诗经《商颂·殷武》中有云:“岁事来辟,勿予祸适。”这里的‘适’,意指过度或错误,《毛传》解释为“勿加罪过于人”。《广雅》记载,‘谪’与‘过’相通,都表示责罚的意思。在《荀子·成相篇》中,提到法律对罪过的规定,强调其公正无偏,即罪过一词的由来。在《汉书·公孙弘传》中,提及那些表面上与公孙弘友善但背后却报复他人过失的行为,这里“过”亦可替换为“祸”。王引之在《经义述闻·毛诗下》中也提到,过失在古代文献中常与‘祸’通用。
总的来说,古人的智慧在于提醒人们在处理事务时,应避免给予他人不必要的责罚,保持公正与宽容,以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过与祸,一字之差,却揭示了古代社会对于公正和人情的理解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