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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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4:40
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台资企业的健康发展。首先,政府设立了专项基金,由省发改委、科技厅、经贸委、财政厅和外经贸厅每年各投入1000万元,用于支持引进台资、企业运营、技术改造、创新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这旨在为台资企业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其次,政府推动台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向自主生产转变,并提供品牌推广、参展和并购的支持。同时,台资加工贸易企业如果能获得国家级荣誉,将优先得到资金支持。
对于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根据投资规模由省外经贸厅提供专项基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设立研发中心的台资企业,进口科技用品可享受免税待遇,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可以全额退还。
为了减轻台资企业的负担,政府减免了省级以上开发区台资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和注册登记费用。对于从事特定服务业务的台资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技术转让和相关服务收入可能享有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动漫企业则可享受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小型微利的台资企业,“十二五”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按较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持企业发展。
最后,政府积极吸引台商在福建省设立总部企业或营销中心,根据企业规模和注册资本,提供开办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并设置了税收奖励政策,前两年可享受60%至80%的地方税收贡献奖励,后三年为30%至40%,持续五年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仍可享受现有总部企业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无疑为台资企业在福建省的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12年1月15日以闽政〔2012〕7 号印发。该《意见》分加大财政扶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拓展大陆市场、优化劳动用工服务、加强金融支持、优化投资环境6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