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0: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9:07
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武汉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9:03
直接去武汉办理(户籍地)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9:03
常住户口在武汉下属的哪个区,就到哪个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乡镇街道设有婚姻登记处,可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基本情形如下: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9:01
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