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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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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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3:37
北海市为了强化对投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监管,确保企业正确运用财务自主权,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企业财务总监派驻暂行办法》,制定了这个暂行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具有投融资职能的企业,简称“企业”。其中,财务总监是指由市财政局委派到这些企业,专门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专业人员。
市财政局在本办法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财务总监的委任、解聘、招聘、培训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同时,他们还协助企业执行相关的财务政策和规定,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