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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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8:29
根据最新的*判决,左启华被认定为因家庭生活冲突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作为初犯和偶犯,左启华在案发后展现出较好的认罪态度。尽管警方曾对左启华产生怀疑,但缺乏确凿的犯罪证据。左启华在被警方询问时,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协助警方找到了相关衣物和凶器,这被*视为自首行为。
*认为,左启华因家庭矛盾杀害妻子石景荪,其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名,公诉机关对此指控成立。然而,考虑到左启华的自首情节以及案件特殊性——因家庭矛盾引发且犯罪对象特定,尽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鉴于他没有前科,认罪态度良好,*决定从轻处罚,判处左启华死刑但不立即执行。此外,左启华还需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人丧葬费16153元。
左启华,男,河北省定州人,河北农业大学教师、在读博士生。因杀害怀孕8个月的妻子石景荪,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原因是:因左启华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对此判决,死者家属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终审改判死刑。左以优异成绩考上大学后,石景荪和丈夫左启华大学本科、研究生都是同学,两人在读本科时开始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