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6:2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内部设有专门负责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机构,即*外资企业管理局和*私营企业管理局。1953年,这两个部门进行了整合,合并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了新的职能划分。然而,随着十年*的到来,*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了商业部,其职责和地位经历了调整。
直到1978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得以重新恢复,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一变化标志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重新确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升格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隶属于*,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作为*的直属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仅是经济监督的重要机关,也是执行国家法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机关。它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承担着指导和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