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21:10
共1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18:29
父亲去世以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的情况,也可以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但是需要满足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母亲和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再没有遗嘱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形下,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 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遗产继承一般应当平均分配,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父亲的遗产若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需要母亲和其他继承人同意。另该房产虽然登记在父亲名下,但仍然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想要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还需要母亲同意将其本人的份额转让给子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19:47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需要你父亲其他继承人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你父亲去世后,你的爷爷奶奶、你的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你父亲生前与你母亲共有的房屋,你父亲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为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由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如果他们仍健在),和你的兄弟姐妹依法继承。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将房产过户至一个子女名下,需要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及你的兄弟姐妹同意。
如果你母亲、你爷爷奶奶,你的兄弟姐妹不愿意放弃继承,那么依法是不能过户至其中一个子女名下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21:21
您好,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可以的。母亲拥有此房产的所有权,包括处置权。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23:13
这要分具体的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01:21
这样的情况,唯有可行的办法就是继承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03:45
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执行就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06:27
可以呀,如果说你父亲生立有遗嘱的话,那将按遗书办事,如果没有遗书那你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利继承房产,可以呀,如果说你父亲生立有遗嘱的话,那将按遗书办事,如果没有遗书那你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利继承房产,那这就需要你们共同商定一个继承人,先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再到房产局把名字改成你们的名字就好了。但是要在和谐的情况下进行,且不可因为这房产亲人们反目成仇。是要在和谐的情况下进行,且不可因为这房产亲人们反目成仇。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09:25
可以,需要你母亲和其他子女去做一个放弃继承的公证,以及要给谁的继承公证,然后拿着产权证,死亡证明,和所有公证书,和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交易市场改正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12:39
可以呀,如果说你父亲生立有遗嘱的话,那将按遗书办事,如果没有遗书那你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利继承房产,那这就需要你们共同商定一个继承人,先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再到房产局把名字改成你们的名字就好了。但是要在和谐的情况下进行,且不可因为这房产亲人们反目成仇。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16:11
这个比较麻烦,因为你父亲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关于房产继承的嘱托,那就需要你母亲和你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你和你母亲都是继承人。当你母亲同意过户给你的情况下才是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19:5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您好,您这边说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那么可以由母亲决定将这一套房屋过户给其中某一个子女的
房产过户的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经过世之后的话,是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共有财产所以说其中一位老人单方面指定一位子女只能处理其占有的份额,对于剩余的份额其他的子女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哦
提问那另外一个子女能继承多少财产?
回答您好,另一个子女如果没有被指定继承,那么他是可以对另一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继承的
财产继承的分配: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分配;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3、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财产。
民法典还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
提问您好!如何起诉认定该房产是老夫妻的共同财产?
回答有以下标准:(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情况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提问是向谁起诉认定?
回答您好,如果您对遗产分配有问题,可以直接到*进行起诉,继承人认为遗产份额分配不均,因遗产的范围、份额等方面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处理。
您直接到*的民事立案厅起诉就可以了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后续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提问哦,您可以随时向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1 00:03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那所以子女都是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母亲是没有权利擅自处置的,当然如果其他子女不反对那就另当别论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1 04:25
这个比较麻烦,因为你父亲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关于房产继承的嘱托,这个比较麻烦,因为你父亲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关于房产继承的嘱托,那就需要你母亲和你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你和你母亲都是继承人。当你母亲同意过户给你的情况下才是可以的。和你母亲都是继承人。当你母亲同意过户给你的情况下才是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1 09:03
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完全可以的。但你必须尊重母亲,要母亲同意。其他子女也必须同意。否则家里矛盾大,为让母亲安度晚年,子女必须团结。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1 13:57
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去公正,你妈和你,爷爷奶奶在吗,在的话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