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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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8:3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基于两种情形。首先,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一致,且无非法手段如胁迫、欺诈或隐瞒事实时,双方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即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其次,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将建立一种相对稳固且长期的劳动关系,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否则劳动合同无法解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双方的权利得到合理保障。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一旦合同成立,除非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合同无法轻易解除。这种安排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维护。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考虑了对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员工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享有稳定的工作环境直至退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反映了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尊重和保护,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改制期间,旨在平衡历史原因造成的人员结构变化与员工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还有一项规定指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旨在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通过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次数,促使双方考虑更长期的合作关系,从而减少频繁更换员工带来的成本与管理问题。
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时,充分考虑了长期为国家和企业作出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通过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旨在确保这些员工在职业生涯中享有稳定和长期的工作保障。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