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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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1:48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需自备2B铅笔进行机读卡答题。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进行考试,迟到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如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特别强调,在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将取消当年全国统考的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的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详细地址:成都新生路6号
邮政编码:610021
根据省招考委《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音乐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的考生,均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