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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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09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详细阐述了毕业、结业和肄业的条件与程序。毕业资格的审查在最后学期进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同时在德、智、体方面达到毕业标准,将被准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提前毕业的便利。对于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大部分课程,仅个别课程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或按结业处理。结业生可在一年内返校重修、重考不合格课程,成绩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或结业,一年内可补作一次,补考及补作的费用自理。被允许选修辅修专业的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并获得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明书。学士学位的申请和授予遵循《西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条例》。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证书由学校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学生可申请补发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对原规定处理的学籍问题与本规定不符的不再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