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上网,我没给他带走,他就删了我,是我不对还是他不对._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4:51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35
你做的对,没有必要加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32
身份证掉了应该及时补办,总是借别人的也不好啊。而且身份证最好不要外借,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是觉得没必要了,是他删的你,你又没有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30
必须没有必要加他啊,为啥他感觉你给他是应该应分的呢?首先有这样想法的人就不让人喜欢,其次因为你不借他身份证就删掉你,朋友都没得做了,那你完全可以假定这个就是他跟你成为所谓朋友的全部目的。恭喜你,躲过一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35
从你们各自的角度来看都会认为自己是没错的,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不过,无论怎么说,出门在外,谨慎一点总是没有错的。你如果觉得能够和他解释清楚的话就加呗,如果解释不清楚,就算重新加回好友,下次还是会碰到这种事情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31
首先你要认清你们的关系,连他身份都不清楚,凭什么借给他身份证,身份证是很重要的!你不借他就删你,证明他也不在意你这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