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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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1:59
离婚案件被告被羁押还可以继续进行诉讼,此时被羁押的主体,可以聘请律师来处理离婚的相关事宜。若是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被羁押,已经影响到了*对离婚案件的审理,那么*也可以中止案件审理。
一、离婚案件被告被羁押还可以继续进行诉讼吗?
1、离婚案件被告被羁押还可以继续进行诉讼,民事被告被羁押情况下,被告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活动。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等同于被告自身行为。
2、如果在押人员因其案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离所出庭,看守所可与人民*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由人民*到看守所开庭审理。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4、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与当事人联系。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黄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 就会越大。而对于*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调查,或申请*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对于已经向*提出离婚请求,在案件还没有审理结束之前,离婚案件的被告就已经被*机关羁押的,此时并不一定就会导致案件必须要中止审理,因为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是有律师代理的,对于此种情形,*可以缺席宣判,然后将宣判的结果告知离婚被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