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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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3:26
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这些条件包括:在失业前已经为公司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及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若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四十六条则详细规定了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领取期限也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若再就业后重新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合并前次未领取期限,最长同样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