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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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29
追寻法治之光:迟到的正义是否仍是正义?
“正义”一词在古代中国已有深刻含义,如《荀子》所述:“学问与正义不可偏废,以财富为尊者,乃世俗之人。”关于迟到的正义是否仍属正义,一直是热议的话题。人们普遍认为,正义应该像心中的标尺,及时而公正地衡量善恶。然而,迟到的正义是否依然具备实质正义的属性,引发了深入探讨。
一方面,认为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的人强调,司法裁判的及时性至关重要。法学家陈瑞华指出,迟到的正义之所以被视为非正义,是因为它造成了程序上的不公正,即使实体判决正确,但程序上的延误可能导致受害者权益受损。例如,张玉环案中,长达27年的牢狱之苦与社会发展脱节,即使最终无罪,也无法弥补失去的时光和生活。
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迟到的正义在某些情况下仍是正义。如“操场埋尸案”和“入室抢劫杀人案”中,尽管迟到,但正义最终得以伸张,对受害者和公众来说,这仍是正义的体现。法律的公正并非总能立即实现,但对公平和正义的坚持,正是法治进步的象征。
正如罗永浩和罗翔老师所讨论的,法律承载着公平正义,即使迟到,只要它能维护公正,给予受冤者救赎,就是正义的体现。法律的完善需要时间,但每个人都应坚信,正义的种子在每个人心中,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理想主义者仍需追求那个迟到却未缺席的答案。
总结来说,迟到的正义是否为正义,取决于它能否在程序上维护公正,以及对社会公正和正义理念的贡献。法律的追求是平衡与公正,而正义的定义则在每个个体心中烙印,尽管我们如沙粒般微小,但每个时代的理想主义者都在为正义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