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和爸爸骑电动自行车去郊游,出发时小强看了一下手表是8:00,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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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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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3:00
出门时8:0时,计程表上初始里程是40千米,到10:0时,计程表上是76千米,说明两个小时走了36千米,速度=36/2=18千米/小时。
同时,36千米的里程是郊游里程的五分之二,那么郊游总里程是36/(2/5)=90千米。
那么,到10:0剩余里程=90-36=54千米。
如果按照原来的速度(18千米/小时),还需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时间=54/18=3小时
在加快速度后,提前一小时到达,也就是从10:0起再用了2小时走完剩余54千米的里程,那么这时的速度=54/2=27千米/小时。
由此看来,后面的2小时的平均速度为27千米/小时,比前面2小时的平均速度18千米/小时快了27-18=9千米/小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2:58
50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