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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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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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9:52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能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任务,负责中心的重要工作调研与文件起草,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全局性会议,处理文电事务、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信息交流、宣传、车辆管理以及对外联络接待也由其负责,同时管理行政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人事、劳资和综合治理等事务性工作也在其管辖范围内。
财会科专责公积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内部稽查,指导管理部的财务工作,编制年终决算报告和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专项审计协调,汇总统计报表并起草业务管理文件。此外,他们还负责公积金的支取、电算化管理和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
归集科负责市本级和市中区的公积金归集,包括登记、审核缴交、发放缴存凭证、建立账目,以及催缴公积金等工作,制定年度归集计划,并负责相关业务文件的起草和统计报表的汇总编报。
运营科制定公积金年度运作计划,负责个人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受理申请、建立明细账、审核贷款计划执行情况等,与银行、保险、公证等部门保持业务联系。
稽核科负责公积金缴存监督、归集行政执法,审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与审计、财政部门联络并提交报告,检查受托银行的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公积金违规行为和举报投诉,参与年度计划制定和资金运营稽核。
信息管理科负责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查询系统,保障数据安全,与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和银行系统对接,参与会计年度结息工作,并负责计算机技术发展和应用软件开发。
各管理部则具体执行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处理贷款申请,进行会计处理和成本核算,上报相关报告,并提供*咨询。
以上各科室紧密协作,共同确保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