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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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0:22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是不一样的,因为生产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是指在药品方面存在生产销售这样一种行为而被判刑定罪的话,是没有医师资格证就存在治疗等行为,这是属于不同的规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是否一样?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是不一样的,两者在我国《刑法》当中是有不同的规定。
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是什么?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存在非法行医的话,应当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非法行医罪来进行处罚,当然的如果说是生产销售假药,是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因此两者分离是完全不相同的,并不存在重合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