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有限公司(某产品湖南总代理)因公司经营亏损,在5月8日公司股东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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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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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4:10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4:11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员工工资应当正常结算清楚,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