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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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58
供电公司的人事编制分为全民合同制、集体合同制和农电工,每种类型的员工职责和管理方式各有不同。
全民合同制职工主要负责主网工作,是电力部门的核心力量,由上级供电公司直接管理,包括老电力人员、大中专生和技校毕业生等。而集体合同制和地方性合同制人员,虽然也经上级部门批准,但工资来源在县级,由县级供电企业负责,这部分人员通常在乡镇工作。
然而,由于身份的差异,导致了薪酬不公和就业不平等,正式工(如全民合同制员工)的高待遇引发了一些问题。他们被视为企业的“蛀虫”,将繁重危险的工作留给其他员工,这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对电力稳定运行构成潜在风险。此外,为了控制用工成本,很多新入职的大学毕业生成为外聘工,难以转为正式工,这在电力系统中比例逐渐增加,未来可能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
国家政策在2001年已经明确,取消了全民固定工等身份划分,所有职工的权益应依法保护。1992年的国务院文件强调了“企业内部身份打破,统一称谓企业职工”,并要求实行同工同酬,参加社会保险。这意味着不同身份的职工可以合理流动,如集体合同制员工可以进入主网,全民合同制员工也能到集体企业,身份变动后按新单位的用工制度考核。
县供电公司的管理方面,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新员工的录用、技术职务的评聘、定编定岗定责方案的审批以及工资总额的控制,都需经过省电力公司的严格管理和审批,以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工资政策的执行。
供电,是指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销售给广大电力客户,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和生活用电的需要。供电机构有供电局和供电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