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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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4:40
为了推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建设,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全面的资本市场服务,中国*于2月2日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实施。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它明确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其相关公司的法律地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挂牌公司的法律定位。其次,它界定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责,对公司的组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并详细规定了其自律监管职责的履行。最后,它构建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框架,强调了中国*的统一监管,同时强调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核心作用。
《暂行办法》共分为6章,35条,涵盖了总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组织结构、自律监管、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在制定过程中,《暂行办法》遵循了国际经验借鉴、创新监管、放权市场、公益优先和简明实用的原则。它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对证券市场组织者的监管模式,赋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支持其根据市场特性和场外市场特性制定业务规则。同时,强调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服务中小企业的公益性质,要求其创造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的公平运行。
负责人指出,《暂行办法》发布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相应的业务规则,逐步建立全国场外市场的完整业务规则体系,为全国范围内的场外市场规范运行提供法律依据,标志着从区域性试点向全国性规范迈出重要一步。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