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23:2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2:07
有希望的。大部分的企业,书面Offer需要走流程,耽误的时间都比较久。
简介: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
优势:
1、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
2、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3、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
4、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5、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6、不需要与其他方分享利润。
7、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更有更高效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2:01
希望不大
一般这种一拖再拖的公司,大多是觉得你像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他们可能是在等待比你更优秀的人出现,如果能有更合适的人,他们就会录用那个人,到时候在拒绝你,如果没有更合适的人选,就会录用你,这是迂回战术,不仅仅是公司,其实每个人都一样,都想着最优化,劝你做好两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