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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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26
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新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对于产假工资发放,只有“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这样一个原则性规定,婚假则按正常工作发放工资,至于工资明细并没有明确规定。两个假期是否可累计一起休假,劳动法规并无相关规定,需根据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30
晚育都是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