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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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2:40
牛振西表示,他已看到声明,但不想评论。对此,他表示不作评价与论证,希望在场市民或死者家属发声。搜救队员不愿表达观点,这可能对其造成永久伤害。
溺亡者家属王先生指出,救人应无条件,若需许可证,天下还有好人吗?在施救过程中,巡防队员要求出示相关许可证,令人无奈。王先生质疑,搜救队是否具备打捞许可证,如果见义勇为需要证件,那天底下的好人还有吗?
郑州市东区巡防队回应称,拦阻牛振西救人是出于对生命安全负责,无法确认其身份与打捞能力。他们认为,应具备救生员资格证。考取该证需参加培训并考试,包括游泳技能、心肺复苏及水中技巧等。考试包含游泳、潜水及理论部分。
牛振西指出,搜救队成员均为专业训练有素的志愿者,无需额外花费办理救生资格证。他们以公益活动和民族美德为宗旨,救人不求回报。问题在于,义务搜救队在未完成专业培训与资格认证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见义勇为者的安全?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是否会继续救人?巡防队员是否仍会要求出示打捞许可证?
总结而言,关于义务搜救队是否具备合法打捞资格、见义勇为者人身安全的保障以及此类事件的后续处理,仍需进一步探讨与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义务搜救队的运作,也涉及对见义勇为者权益的保障,需从法律与社会伦理层面进行深入思考。
2011年8月,河南郑州却发生想要见义勇为却遭到管理方阻拦的稀奇事。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市民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