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9:5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3:21
根据《民诉法》第101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如果对方已经超过30天不起诉,你可以去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返还押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3:17
汽车被保全,如果保全申请人一个月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法院应该解除保全措施,退还保证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3:16
按新规定,超过一个月还不起诉,就要解除保全措施。车可以放行了。押金也要退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3:23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