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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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2:00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首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人身自由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其次,针对行政机关对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以及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也包含在内。此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等行为,以及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相关证书或审批、登记事项,都符合申请复议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