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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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22:56
法律主观: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 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 交通事故伤残 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责任。 5、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