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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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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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3:20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犯罪嫌疑人与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已可以介入会见嫌疑人,并可以就与案情相关的情况,及时与案件经办人沟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办案机关收到法律意见后,会予以附卷。而且,辩护人在充分分析后,针对案件情况,按各案件情况的不同,可撰写取保候审申请、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申请等相关法律文书,以争取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甚至于终止对嫌疑人的侦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阅卷,完整取得侦查材料,围绕证据与事实,查找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证据漏洞,对检控方的证明体系提出合理怀疑,从而,制定合法、合适的辩护思路及策略。并及时与检察官沟通,视案件实际情况争取从轻,甚至于不起诉处理。
在审判阶段,经上述所作的工作,围绕事实与证据,考虑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通过组织有利的证据辩护思路,为嫌疑人争取有利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