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条约原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5: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0:00
1858年6月18日,即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日,天津,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得到了新的定义。大清国与大亚美理驾合众国为了长久保持真诚友谊,决定修订条约和贸易章程,以确保公平和和平。以下是条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款,两国人民继续保持和平友好,不得互相欺压,如有不公之事,必须互相支持和调解。
第二款,批准条约后,双方需妥善保管,大合众国首相需将批准文件存于华盛顿,大清内阁大学士则保存于北京,以示友谊的持久。
第三款,条约内容需公开,大合众国批准后立即宣布,大清国则通谕各省。
第四款,大合众国驻华大臣可享有平等礼遇,与大清官员进行公文往来,但需遵守相应规则。
第五款,大合众国大臣可申请至北京,但需遵守规定,如需长时间停留需经双方同意。
第六款,大清皇帝若允许他国钦差进京,大合众国同样享有此待遇。
第七款,公文往来需使用相应字样,不得有失尊重,两国互不索要礼物。
第八款,官员会晤需公正对待,日常事务通过文书往来,避免频繁会面。
第九款,大合众国船只在沿海巡查时,地方官员需以平等礼仪对待,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款,大合众国领事与地方官员需平等对待,如有争议可向上级申诉。
第十一款,保护大合众国民人在华权益,确保安全,处理争端按本国法律。
第十二款,大合众国民人可租赁房屋或建楼,设立设施,租价须公平。
第十三款,对遇险的外国船只提供救助和保护,但中国不负责赔偿未追回的货物。
第十四款,大合众国民人可在特定港口贸易,但需遵守规则,违者严惩。
第十五款,除禁止贸易的商品外,其他货物可在两国间自由买卖,税收按条约规定。
第十六款,进口船只需提交相关证件,按吨位缴纳船钞,海关负责监管。
后续条款涉及船只管理、货物进口出口规则、税收处理和纠纷解决等。
扩展资料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英军进攻广州,1860年10月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清朝廷被迫于1858年先后与俄(6月13日)、美(6月18日)、英(6月26日)、法(6月27日)签订《天津条约》,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1860年又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