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0:3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51
大多数欧美国家先后都颁布了有关禁止遗传疾病患者结婚的法规,以避免不合格的个体进入社会。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推行“优生”的国家,1948年颁布《优生法》。我国新的《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者,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疗者,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之疾病患者,均禁止结婚。”这就是我国目前提倡和推行优生的法律依据。也是为了实行优生,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用法律规定某些条件,情况下禁止结婚或即使结婚也不能生育,这就是优生法。参考资料:http://www.tiyuren.com/news_detail.php?id=5991&nowmenuid=55&cpath=0024:&cat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