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临时工辞退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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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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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04:32
《劳动法》关于临时工辞退赔偿的规定是包括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等。其实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中,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所认可的用工方式只有三种,分别是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劳务派遣。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临时工解聘补偿符合条件的也是有补偿的,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辞退情形而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2、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临时工如果不是出于自愿并且没有出现过错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单位辞退临时工也是要支付补偿金的,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单位解除劳动者是违反劳动合同的,是违约行为,所以是需要支付二倍的补偿金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倾斜保护,此时就体现在*了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权利等方面上,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此时不论是何种用工的方式,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