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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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32
上海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那么本市将继续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对于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申请专用牌照额度还需要满足两个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本市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一轮新能源车推广*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仍需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