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1: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4:59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经济赔偿金是否能超过12个月,法律对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辽宁甘来律师事务所于洪刚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获得,因为二者适用的情形是不同的。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通常是法律法规及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行为,要合法行为下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在于是补偿性。其所要补偿的情行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补偿,只是在法定条件下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经济赔偿金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于洪刚律师解析: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作为一名律师,我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用自己全部的知识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