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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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0:34
音乐作为一种强大的营销工具,能够与消费者建立起深层次的共鸣。"共鸣模型"(Resonance Model),由广告理论专家T.Schwartz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强调品牌广告应触动消费者的情感,唤起他们内心深处的记忆,形成难以磨灭的体验。音乐营销正是凭借其潜意识的影响力,通过情感联想和情感记忆,实现了这一点。消费者即使没有明确的购买欲望,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接受音乐的触动,因为听觉接收本质上是潜意识的,音乐作为记忆驱动器,能提升大脑的回忆能力。
音乐不仅能引发情感反应,还能创造熟悉感。例如,Windows的开机声和Nokia的铃声,它们与特定功能或行为紧密相连,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感知维度。通过设定特定的音调或氛围,音乐帮助人们将产品或服务与特定的情感或场景联系起来。
音乐的共鸣点不仅在于音乐本身,还有演唱或演奏它的明星。比如,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引发一代人的共鸣,老狼的《同桌的你》勾起90年代青春的回忆,周杰伦的《发如雪》和《东风破》则赢得了80后对他的热爱。音乐跨越文化和地域,成为人们最直接的情感沟通工具。通过音乐的力量,营销者能触动消费者的心弦,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
音乐营销,简单地说就是以音乐为手段的营销,也就是企业利用音乐艺术的特征,增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促进产品销售,达到企业目标的过程。随着竞争的加剧,音乐营销作为突破视觉接触、强化品牌记忆、容易掀起感情波澜达到传唱一时的工具已经越来越得到企业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