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能视同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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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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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1:58
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小编从实践中获悉,许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于工伤保险和视同工伤的认定并不十分清楚,导致在工伤发生后,没能及时办理登记。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能视同为工伤
律师解答:
视同工伤的情形,具体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律师补充:
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