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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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1:24
房产交易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不管是对于卖家还是买家,都有可能遭遇房产交易的风险,但是买家面临的风险相对于卖家要多一些,所以准备购买房屋的朋友们对房产交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购买房子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做好防范措施,那么购房合同中有什么陷阱要注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购房合同中有什么陷阱要注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沂景律师事务所王燕荣律师解答:
购房合同中要注意的陷阱:
1、开发商手续不全,就用优惠诱惑购房者。
2、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
3、合同中空白条款有猫腻。
4、先交定金再签合同。
5、故意模糊交房日期。
山东沂景律师事务所王燕荣律师普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山东沂景律师事务所王燕荣律师解析:
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购房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约,有些购房合同陷阱不是很容易察觉的,因为购房合同的内容比较多,很容易被忽略。购房者要注意看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很多购房合同都只针对购房者进行了约束,而对于卖家却没有相关的规定,一旦卖家反悔,购房者也得不到赔偿。
房子的产权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家对购买房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产权陷阱一定要有所了解,开发商推出的有些房子价格比较低,但实际上是没有正规产权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无论价格多么便宜都不要去碰,因为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的权利,买了小产权房住着也不安心,随时都会担心房子就不属于自己了。
王燕荣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且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快速有效的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定纷止争。我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几百起诉讼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巨大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