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一般解决什么问题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23:4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4 21:50
一、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
劳动局在处理拖欠工资问题时,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单位协商一致,要求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过协调解决问题,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3. 申请劳动仲裁,等待仲裁结果,单位根据裁决支付员工工资。
4. 若单位在裁决后仍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支付。
二、劳动仲裁的定义和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过程。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除非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
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大致分为三类,不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1. 申请人若是员工:
- 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事项的事实和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供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是执业律师,应提供律师证件复印件;若为公民,应提交不收费代理协议书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资料。
- 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属集体争议:
除上述第一类材料外,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供员工代表名单和全体员工签名表。若为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3. 申请人若是用人单位:
-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要求相同)。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