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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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6:47
中国保监会的电子文件传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系统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首先,保监会作为整体负责系统的统一使用管理,而各相关单位则负责本单位电子传输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强调了责任分工明确。
为了确保系统的高效运作,各单位需配备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严谨细致且具备强烈纪律和保密意识的人员作为传输系统使用人员,这些人员需实行AB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人及时处理电子文件。
系统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接收文件的时间要求,工作日内每两小时至少浏览一次系统,确保一般文件在四小时内接收,特急文件则需在两小时内,甚至一小时内完成接收。对于接收的文件,他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打印、装订,并及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当单位传输系统使用人员的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新系统通讯录,保持信息的准确和实时性。电子公章的管理同样严谨,要求与实体公章一样严格对待。
在数据采集方面,监管机构被要求避免重复使用报送信息和报表功能,以避免与保监会监管信息系统已经覆盖的信息和数据产生冲突,体现了数据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012年12月25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以保监厅发〔2012〕75号印发《中国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和保密措施、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监督检查、附则6章29条,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