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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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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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23:18
离婚之后女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需要一起偿还,比如丈夫当初借钱的原因是为了给两个人的孩子治病,或者是用于家里面的一些其它共同支出,类似于这种情况就不应该让丈夫一个人来偿还。共同债务的性质不应为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改变,女方不能逃避义务。
一、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决定结婚的那一刻就要做好的心理准备,婚姻生活当中的很多事情双方都负有共同的责任,就好像是绝大多数的夫妻离婚,责任也不在于其中一个人身上,还债的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可是,女方没有义务偿还丈夫在婚内的一些非法债务,比如丈夫吸毒让妻子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