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买店面可以入户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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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10
记者查阅了我市公安部门相关户籍管理条例中发现,其中没有购买店面可以把户口迁入店面房产所在地的规定。
《户口、身份证办理程序》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
1.立户:在市镇或乡村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组成一个家庭的立为一户,以家长或主管人为户主,发给户口簿。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双亡)不得单独立户;租借房屋不得单独立户。
2.分户:家庭户中确因成员众多或子女结婚,经济独立、生活分开并有居住条件的,可准予分户,另立户头,发给户口簿。
3.“农转非”户口条件:
(1)年龄满40周岁或结婚登记满10周年(晚婚结婚登记满7周年)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
(2)夫妻一方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
(3)在农村确无直系亲属依靠,且年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的父母,确需投靠市、镇职工、居民儿女生活的;
(4)市、镇职工、居民按照《收养法》规定从农村收养的14周岁以下子女;
(5)市、镇职工、居民寄养在农村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在市、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火葬场工人、野外勘探流动性作业工作、环卫工作等),其在农村且结婚登记满3周年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
(7)城市市区职工、居民在农村的妻子所生(已办理独生征)的子女;
4.非农业人口迁入:
(1)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现户口所在地确无依靠的父母投靠子女的;
(2)离婚以后,当事人及其抚养的子女确因失去生活基础需回父母所在地一起生活的;
(3)军队复员、退伍、转业,出国、出境返回大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回原籍恢复户口或到其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一起生活所在地落户的;
(4)离休、退休、退职以及被辞退的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生活的;
(5)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转学和毕业分配的;
(6)退学、放弃毕业分配和被学校开除学籍的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到直系亲属所在地的;
(7)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或合法自建房且已入住的房产所有人及直系亲属;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抱养、收养的子女;
(9)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的,按照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规定执行(公通字〔95〕97号)
必须是住宅才可以入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04
漳州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在受理省内居民户口迁入申请时,申请人不必提供户籍证明,凭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入手续,16岁以下居民群众可以不提供居民身份证。据悉,这是漳州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出快速受理省内户口迁入申
请的新举措。
以往省内居民申请加入漳州市时,都得先回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再到漳州市公安机关的户籍窗口申请《准入迁证》,再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实行快速受理新举措以后,户籍窗口的工作人员利用福建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在网上核实申请人的户籍登记信息,核实后当场就可受理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12
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