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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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05:01
需要的继承公证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如果是依据遗嘱获得的继承资格,那么提出经公证请求的公民,需要向公证处提交遗嘱。一、需要的继承公证材料都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
(2)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①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②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③身份证(若有)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申请人办理。
2、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申请人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申请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申请人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申请人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如果已经获得了遗产继承资格的人,想要采取公证的方式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那么需要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书、骨灰证等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了的材料、以及遗嘱等证明自己具有继承资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