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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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48
是否涉嫌欺诈需要视情况而定,欺诈是指当事人故意错误陈述,编造各种理由,让受害者主动拿钱。此案件中男子是以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如果理由确实存在,则不构成欺诈。无论是否欺诈男子都应该把借款还回去,但现在男子明显想当老赖,女子在借钱时又没有立借条,光凭转账和聊天记录,可能很难拿回这笔钱。这件事提醒我们在给别人借钱时,一定要立好借条,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更何况是还没有结婚的对象。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女子李女士在世界500强公司工作,本身不缺钱,这些年因为工作忽略了自身年龄,后来经过熟人引荐,认识了一名男子。由于李女士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第1次和该男子相处,瞬间被幸福包裹,两人确立关系没多久,男子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李女士借钱,比如还信用卡,给员工发公司。男子承诺下星期就会把这笔钱还给李女士,但后来非但钱没有拿回来,男子反而借上瘾了。
李女士后来也感到不对劲,可能是自己不缺钱,还想与对方维持这段感情,所以仍然有求必应。直到两人分手,李女士多次找男子还钱,男子却说:你要我还钱,我就要你的命,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了解情况后专门打电话给男子,男子非常嚣张更记者说:我有必要告诉你吗?现在李女士已经走投无路了,下一步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
李女士遇到这种男人真是倒了大霉,这件事提醒各大网友,恋爱时要时刻保持理智,就算是在蜜恋阶段,也要分清利害关系。现在有些人着实不要脸,为了钱什么谎话都敢编, 防人之心还是要时刻保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48
男子通过欺骗的方式拿到了这100万,那么就属于欺诈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借款行为,那么就属于借贷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45
可能会。男子在与女子交往期间,用借口向对方借了将近有100万的钱款,理应还给对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53
涉嫌到了欺诈行为,在这起案件当中,这名男子说明白了,是向女子借的钱,并且表示自己会在短时间内偿还,并不是作为恋爱当中的赠予资产,男子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欺诈以及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