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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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8:22
在证券交易中,普通股与特别股(通常指的是优先股)有着显著的区别。2012年,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股票大部分为普通股,它们赋予持有者特定的权益。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首先,他们有权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其次,他们在公司盈利时享有利润分配的份额;此外,拥有优先认股权,即在新股发行时有机会优先购买;最后,如果公司清算,他们有权分享剩余的资产。
相比之下,优先股则提供了不同的待遇。这类股票的主要优先权体现在:首先,投资者可获得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盈利状况影响,股息发放通常优先于普通股;其次,当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会优先获得剩余资产。然而,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即在公司决策中,他们的发言权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优先股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但中国直到2013年仍没有发行过优先股,这表明普通股在当时的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普通股:( ordinary share、common stock)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