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工作之中出现工伤,耽误认证工伤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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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36
只要是工伤一般误不了认定的,法律上给予了若干的补济措施: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须在伤害发生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个人或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认定的,须在伤害发生一年内提出申请。(这一规定基本上完全可以解决认定的相应问题,除了个人放弃外,都不会耽误申衣认定的)
三、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造成的耽误时不计算在内。(这又给维权职工相应的宽限)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38
工伤认定的期限还是蛮长的,但是也有一个具体的期限,可以先去了解到工伤认证部门的前台电话,可以在电话上和他们先解释原因,延长一下期限,或者询问一下该怎么办,一般工伤都是受伤了然后行动不便,他们肯定会有相对应的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39
拨打当地劳动部门电话咨询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38
受伤了应该急需诊再说了也有其它工友能证明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