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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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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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2:56
1980年12月至1983年6月,马平昌在淄博市淄川区寥坞公社经管站担任经管员,随后在1983年6月至1984年4月期间,他晋升为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寥坞公社党委委员兼秘书。接着,他于1984年4月至1986年8月担任黑旺镇党委副书记和镇长,之后在1986年8月至1990年2月期间,他成为了淄博市淄川区的税务局局长。
1990年2月至1990年5月,马平昌担任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办公室主任,接着在1990年5月至1993年2月期间,他晋升为常委并继续担任办公室主任,其间还参加了淄博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函授学习。1993年至1995年,他在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和副区长的职位上,同时也在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财会专业和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进修学习。
1995年3月至1997年12月,马平昌担任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随后在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他被任命为中共淄博市博山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直到1998年1月至1999年2月,他正式成为博山区区长。在1999年2月至5月期间,他担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级别为正县级。
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马平昌被任命为中共东明县委书记,之后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他在菏泽市担任市委常委和组织部部长。在2003年至2005年间,他的职务依次为市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部长,直至2005年12月成为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马平昌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副书记和代理市长,直至正式成为市长并担任党组书记。他在十一届全国人代会上代表莱芜市。2011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他接任中共济宁市委的主要职务,成为市委常委、书记和市委党校校长。
同月,莱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他辞去莱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而2012年2月,马平昌在中共济宁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举为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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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12:50
1980年12月至1983年6月,马平昌在淄博市淄川区寥坞公社经管站担任经管员,随后在1983年6月至1984年4月期间,他晋升为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寥坞公社党委委员兼秘书。接着,他于1984年4月至1986年8月担任黑旺镇党委副书记和镇长,之后在1986年8月至1990年2月期间,他成为了淄博市淄川区的税务局局长。
1990年2月至1990年5月,马平昌担任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办公室主任,接着在1990年5月至1993年2月期间,他晋升为常委并继续担任办公室主任,其间还参加了淄博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函授学习。1993年至1995年,他在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和副区长的职位上,同时也在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财会专业和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进修学习。
1995年3月至1997年12月,马平昌担任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随后在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他被任命为中共淄博市博山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直到1998年1月至1999年2月,他正式成为博山区区长。在1999年2月至5月期间,他担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级别为正县级。
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马平昌被任命为中共东明县委书记,之后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他在菏泽市担任市委常委和组织部部长。在2003年至2005年间,他的职务依次为市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部长,直至2005年12月成为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马平昌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副书记和代理市长,直至正式成为市长并担任党组书记。他在十一届全国人代会上代表莱芜市。2011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他接任中共济宁市委的主要职务,成为市委常委、书记和市委党校校长。
同月,莱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他辞去莱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而2012年2月,马平昌在中共济宁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举为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