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疫情能否构成延期交房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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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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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1:14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疫情是否能构成延期交房的免责事由需要具体分析:
1.如开发商在上述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仍应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上述通知下发之后,开发商因上述原因不得不延期施工、或施工期间因确诊新型肺炎导致其他工人隔离、施工现场封闭、工程所必需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受政府管制影响无法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等原因导致延期的,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并可依照不可抗力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